事项编码 |
事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审批对象 |
法定
时限 |
承诺
时限 |
其他共同审批部门 |
是否
收费 |
备注 |
3703230131101-001 |
交通管理许可 |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通行许可 |
《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通过,2011年4月修订)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
公民、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 |
5日 |
1日 |
无 |
否 |
|
3703230131101-002 |
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停靠机动车许可 |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08年11月通过)第五十六条:“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停靠机动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按照临时通行证指定的时间、路线、地点通行或者停靠。” |
公民、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 |
20日 |
1日(临时),10日(长期) |
无 |
否 |
|
3703230131101-003 |
临时占用道路从事大型活动许可 |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08年11月通过)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临时占用道路从事大型活动的,应当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经批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发布公告。” |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
20日 |
10日 |
无 |
否 |
|
3703230131101-004 |
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占用道路及道路空间、挖掘路面许可 |
《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通过,2011年4月修订)第三十二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
20日 |
5日 |
有 |
否 |
|
3703230131101-005 |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核发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通过,2011年4月修订)第四十八条:“……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3月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六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3.《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2005年4月公安部令第77号)第八条:“需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运输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
企业 |
3日 |
1日 |
有 |
否 |
|
3703230131102-001 |
机动车登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
机动车登记 |
1.《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通过,2011年4月修订)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4月国务院令第405号)第四条:“机动车的登记,分为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和注销登记。”
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08年11月通过)第九条:“对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和其他能源车辆实施登记管理,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4.《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2012年9月12日,公安部令第124号)修改后《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第六条:“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 |
公民、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
3日 |
1日 |
无 |
是 |
|
3703230131102-002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
1.《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通过,2011年4月修订)第十九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08年11月通过)第十九条:“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和驾驶技能,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后,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2年9月公安部令第123号,2012年8月修订)第八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五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第五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第六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
公民 |
1日 |
1日 |
无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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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3230131102-003 |
校车驾驶资格认定 |
1.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4月国务院令第617号)第二十三条:“校车驾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6年1月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八十二条:“校车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第八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
公民 |
5日 |
1日 |
无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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