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事项 
 

 

序号 实施主体 事项名称 事项
类别
实施依据及条款 服务
对象
共同实
施部门
收费依据及标准 法定
时限
承诺
时限
服务
类型
提供
方式
备注
1 县科协 信息公开 其他类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6﹞43号)“推进决策公开、推进执行公开、推进管理公开、推进服务公开、推进结果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规定:复印费(A4)0.5元/张,光盘刻录费2.5元/张,软盘制作费3元/片,信息检索费4元/小时/人,材料邮寄费、材料快递费按照国家邮政局规定的资费标准计收费用;材料传真费2元/页(超过5页后每页按1.5元)。 15个工作日 主动服务、依申请服务 其他  
2 县科协 组织实施“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 其他类     《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意见》(国科发政〔2009〕131号)“科技部、教育部、国资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会、中国科协决定,组织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深入一线服务企业。……广大科技人员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急国家之所急、想国家之所想,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到企业去、到车间去、到生产一线去,汇聚成共度危机、共谋发展的科技大军。” 企业 不收费 一年
一次
主动服务 政策支持  
3 县科协 科普教育基地建设 政策支持类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19号)“二、(八)3.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大力发展建设省、市级科普教育基地。建立健全科普教育基地的管理制度,加强工作考核和动态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各行业部门、各地优势,挖掘行业科普资源,推动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各类培训基地和文化场所等增加科技教育内容,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富有创意的科普教育基地。鼓励和支持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对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科学院、山东社会科学院、省农科院、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科普教育基地 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 不收费 主动服务 政策支持  
4 县科协 自然科学学术创新奖评奖成果报送 政策支持类     1.《山东省自然科学学术创新奖评审办法》(鲁科协办发〔2014〕51号):“为推动学术创新,发现和培养创新型人才,促进我省科学技术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山东省科协设立山东省自然科学学术创新奖(以下简称学术创新奖)……”第十七条:“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是学术创新奖的推荐单位,负责对评奖成果进行初审,写出评价意见。市科协负责将本地区的学术创新成果按学科分别报送省级学会参加初审、推荐。”
    2.《关于开展2016年山东省自然科学学术创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鲁科协办发〔2016〕60号)“请省级学会、市科协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学术创新奖评审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同时,认真开展包括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审查等工作,于规定时间内将符合评选标准条件的相关材料报送至评奖办公室。”
公民、法人、科技工作者 不收费 两年
一届
主动服务 政策支持  
5 县科协 国际科技交流扬帆行动资助项目申报 政策支持类     《山东省科协办公室关于申报2016年度“国际科技交流扬帆行动”资助项目的通知》(鲁科协办发〔2016〕11号)“根据省科协‘五大计划’实施方案要求,2016年度继续实施‘国际科技交流扬帆行动’(简称‘扬帆行动’),支持省级学会、市级科协、高校科协、企业科协主办(承办)高水平对外学术交流活动;支持我省优秀中青年科技工作者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创客竞赛……3.项目由省级学会、市级科协、高校科协或企业科协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企业及科技工作者 不收费 一年
一次
主动服务 政策支持  
6 县科协 省级海智计划工作基地申报 政策支持类     1.《关于启动和实施“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的通知》(科协发外字〔2004〕17号)“为贯彻党和国家提出的人才强国战略,中国科协决定在全国科协系统启动和实施‘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三、(四)中国科协将在各地申请的基础上确定中国科协试点地区和第一批实施计划的单位。”
    2.《关于开展省级海智计划工作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鲁科协办发〔2014〕34号)“附件1《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省级海智计划工作基地申报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第六条 市科协、省级学会直接向省科协申请,并鼓励省级学会组成学科群、学会群联合申请;园区、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申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当地市科协申报,经申报单位所在市科协审核同意后报省科协。 第七条 省科协对申报单位的情况进行审核考察,对符合规定的单位由省科协批准为山东省科协省级海智基地并授牌。”
园区企业 不收费 一年
一次
主动服务 政策支持  
7 县科协 山东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 政策支持类     《山东省青年科技奖条例》第一条:“山东省青年科技奖是由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共同设立并组织实施,面向全省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奖项。 第四条 山东省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单位为各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各大企业、高等院校、省直各部门(单位),省科协所属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青年科技工作者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不收费 三年
一次
主动服务 政策支持  
8 县科协 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活动组织开展 其他  《科学技术普及法》(2002年6月29日通过)第十二条:“科学技术协会是科普工作的主要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协会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支持有关社会组织和企业事业单位开展科普活动,协助政府制定科普工作规划,为政府科普工作决策提供建议。” 有关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 不收费 主动服务 直接提供  
9 县科协 社区科普大学建设发展 政策支持  《中国科协关于加强城镇社区科普工作的意见》(科协发普字〔2013〕21号)“二、(一)……力争在2016年达到全国所有地级地区(地级市、地区、盟、自治州)都建有社区科普大学……。(三)……按照市(地)建总校、区(县)建分校、街道或社区建立教学点的三级教学管理体系,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共同推动本地区社区科普大学建设发展。” 公民 不收费 全年 主动服务 政策支持  
10 县科协 “全国科普日活动” 其他   1.《科学技术普及法》(2002年6月29日通过)第十二条:“科学技术协会是科普工作的主要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协会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支持有关社会组织和企业事业单位开展科普活动,协助政府制定科普工作规划,为政府科普工作决策提供建议。”    2.《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办发普字〔2005〕31号)“按照中央书记处的指示精神和中国科协六届五次全委会的工作部署,中国科协决定从2005年开始,在每年9月的第三周公休日举办全国科普日活动。”    3.《中国科协 教育部 科技部 中科院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6〕67号)“2016年全国科普日主题为‘创新放飞梦想,科技引领未来’。定于9月17-23日在全国各地集中开展,部分科普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主题宣传活动贯穿全年。” 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 县科技局、县教体局 不收费 9月第三周公休日 主动服务 政策支持  
11 县科协 “讲理想、比贡献”活动组织开展 其他  1.《关于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作出新贡献的若干意见》(科协发办字〔2007〕6号)“4、坚持以改革为己任,以深化改革促进自主创新,以完善体制机制保障自主创新,自觉把研究开发活动与经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起来,深入企业广泛开展以技术创新为主要内容的‘讲理想、比贡献’活动,解决技术难题,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培训技能型紧缺人才,参与和组织技术创新活动,努力做企业欢迎、社会认可、有真才实学、能解决问题的企业工程师,推动提高企业的研究开发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2.《关于在企业深入开展“讲理想、比贡献”活动的意见》(科协发组字〔2007〕37号)“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中国科协、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和国资委决定,就在企业深入开展‘讲理想、比贡献’活动(以下简称‘讲、比’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3.《山东省“讲理想、比贡献”活动实施办法(试行)》(鲁“讲、比”组办发〔2008〕1号)第五条:“各市、大企业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同时指导本地区、本单位所辖县(市、区)、企业、分厂(公司)等成立领导机构。各级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各级科协,具体负责‘讲、比’活动的组织实施。”
企业及科技工作者 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 不收费 一年
一次
主动服务 政策支持  
12 县科协 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 政策支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10号)“三、(六)实施社区科普益民工程。措施:促进形成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居民参与的社区科普新格局。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中切实加强社区科普工作,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动全国科普示范社区蓬勃发展。激发社会主体参与科普的积极性,面向社区提供多样化的科普产品和服务,动员驻区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相关单位开发开放科普资源,支持和参与社区科普活动。” 公民、法人、其他社会组织 县财政局 不收费 主动服务 政策支持  
13 县科协 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组织实施 政策支持     1.《中国科协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的意见》(科协发学字(2014)68号)“为充分发挥科协的组织体系优势,进一步推进学会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服务和人才支撑,中国科协拟组织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
   
2.《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印发<创新驱动助力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科协办发学字〔2015〕32号)第八条:“地方科协负责当地助力工程的组织实施……”
   
3.《山东省科协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助理工程的意见》(鲁科协发〔2015〕4号)“根据省科协‘五大计划’的总体部署,在实施自主创新助力计划的基础上,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以县域经济为突破口,建立科技协同创新基地,充分发挥科协及其所属学会的组织和人才优势,主动服务产业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助力创新驱动发展……”
公民 不收费 主动服务 政策支持  
14 县科协 实施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政策支持  1.《中国科协关于实施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科协发学字〔2014〕86号)“中国科协明确把学会建设作为科协主体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启动实施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在学会能力提升专项成果基础上,进一步聚焦改革难点,深化学会能力与机制建设,拓展创新和服务职能,启动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工作。”    2.《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科协关于实施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通知》(鲁科协发﹝2016﹞29号)“省科协会同省财政厅负责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组织管理和绩效考评,对学会进行分类指导、统筹协调。各市科协、财政局结合自身实际,参照省里做法,积极开展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工作。” 县级学会 不收费 主动服务 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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