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声音 
国务院: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5-6-5 14:59:24 访问量:633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提高社会运行效率和信用。

  会议认为,对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构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国统一市场的重要改革举措,能促进公共管理水平提升和交易成本下降,实现社会运行效率倍增。

  会议决定,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在注册登记时一次性免费发放统一代码和登记证(照)。对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原则上在2017年底前完成代码和证(照)转换,旧证(照)在到期前继续有效。

 
上一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下一条:已经没有了
 

Copyright 2011-2012 沂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61号 电话:0533-3245084 备案号:鲁ICP备12003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