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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行政权力清单总表

 

       截至目前,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共有权力事项4项,其中行政许可0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强制0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裁决0项,行政确认0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监督1项,其他权力2项,现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欢迎您对该部门(单位)的权力事项的真实性、设置合理性、权力分类、权力完善以及对权力清单清理总体工作等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子项名称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承办机构
公开范围
廉政风险点
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
前置条件
办理流程
行政处罚
3703230212601
对损坏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设施行为的处罚
1.《淄博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护办法》(2005年12月21日淄博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毁坏生产路、桥涵,挖掘、填埋排水沟,挖坑取土的,由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违反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沂源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2年11月4日,源政办发〔2002〕132号):“二、内设机构,(二)业务科:研究提出有关把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政策、措施;负责土地治理项目(包括中低产田改造、农副产品基地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的规划审核、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验收测评等工作”
公民
沂源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业务科
向社会公开
三级2个
行政监督
3703230912601
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护工作监督
1.《淄博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护办法》(2005年12月21日淄博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五条:市、区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农业综合开发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管护工作。市、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护的相关工作。”
2.《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沂源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2年11月4日,源政办发〔2002〕132号):“二、内设机构,(二)业务科:研究提出有关把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政策、措施;负责土地治理项目(包括中低产田改造、农副产品基地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的规划审核、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验收测评等工作”
机关、社会组织
沂源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业务科
向社会公开
三级2个
其他权力
3703231012601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若干意见》(2009年12月20日,国办发〔2009〕63号)中“(二)主要任务: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提高建设标准和投资标准,增强项目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因地制宜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突出抓好水利设施建设,加强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以及新建灌区和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农业和旱作农业。开展农田林网建设,为项目区提供良好的生态屏障。”
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2010年9月4日修订):“第四条,土地治理项目,包括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粮棉油等大宗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良种繁育、土地复垦等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草场改良、小流域治理、土地沙化治理、生态林建设等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3.《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沂源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2年11月4日,源政办发〔2002〕132号):“二、内设机构,(二)业务科:研究提出有关把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政策、措施;负责土地治理项目(包括中低产田改造、农副产品基地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的规划审核、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验收测评等工作”
机关、社会组织、公民
沂源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业务科
向社会公开
一级3个
其他权力
3703231012602
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管理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若干意见》(2009年12月20日,国办发〔2009〕63号):“(二)主要任务: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优质特色高效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加大对粮棉油等大宗农产品良种繁育基地支持力度,着力推进规模开发和标准化生产。合理开发利用山地资源,支持发展木本粮油等特色产业。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力度,完善龙头企业与广大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农产品贮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0号,2010年9月4日修订):“ 第四条,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牧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3.《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沂源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2002年11月4日,源政办发〔2002〕132号):“二、内设机构,(三)项目建设科:负责农业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和农业综合开发多种经营项目(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储存保鲜、市场建设等)的筛选论证、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检查等工作;加强调查研究,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困难和问题。”
企业、社会组织
沂源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建设科
向社会公开
一级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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