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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办行政权力总表

 

    截至目前,县老龄办共有权力事项2项,其中行政许可0项,行政处罚0项,行政强制0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裁决0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监督0项,其他权力0项,现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欢迎您对该部门(单位)的权力事项的真实性、设置合理性、权力分类、权力完善以及对权力清单清理总体工作等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子项名称
实施依据
实施对象
承办机构
公开范围
廉政风险点
收费(征收)依据和标准
前置条件
前置条件
行政给付
3703230511401
80岁以上高龄老人长寿补贴给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章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2.《淄博市优待老年人规定》规定“90-99周岁老年人的长寿补贴,由各区县根据实际财力情况确定发放数额,有条件的可将高龄津贴范围扩大到80周岁以上老年人。”
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
县老龄办
向社会公开
三级1个
行政确认
3703230711402
老年证登记
1.《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老年人持《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享受以下优待……"。
2.《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2011年12月鲁政发[2011]54号)第三十九条:“……《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由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样式,各市、县(市、区)老龄工作机构制作发放,老年人自愿办理。”
60周岁以上老年人
县老龄办
向社会公开
三级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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